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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追授刘新力马海火吉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9日作者:检察日报 徐盈雁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追授海南省澄迈县检察院原检察长刘新力、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检察院检察员马海火吉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并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他们学习。

  刘新力,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11月6日,他因工作劳累过度,在赶赴办案一线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殉职,时年45岁。从检22年,刘新力先后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近百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担任澄迈县检察院检察长以后,积极开展打击土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检察联络员、巡回检察、乡镇检察室工作一体化、房地产税收征管联合监督等多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机制,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马海火吉,195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1月22日,他在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公交车上勇斗歹徒,被刺身亡,时年58岁。从检20年来,马海火吉为民解忧,主动为公诉等业务部门义务担任彝语翻译,热心帮助彝族群众充分表达诉求;深入边远彝区开展禁毒工作,帮助彝族群众脱贫致富;关心弱小,救助孤儿,领养一智障儿童16年;心系和谐,维护稳定,先后阻止和避免多起群殴事件。

  高检院号召全体检察人员向刘新力和马海火吉学习,立足本职岗位,把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人民检察创建80周年献礼。